私营医疗机构投诉委员会(下称「投诉委员会」)是根据香港法例第633章《私营医疗机构条例》(下称「《条例》」)而成立。由2021年1月开始,投诉委员会会接收和考虑对私营医疗机构的投诉(下称「对机构投诉」),并就《条例》履行关乎管理对机构投诉的其他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