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作出投诉

如何作出投诉

  • 《私营医疗机构条例》就处理投诉私营医疗机构订立一个两层的投诉机制——第一层由相关私营医疗机构处理投诉,第二层由投诉委员会处理。若投诉人未就投诉的事宜向相关私营医疗机构作出投诉,请先向该私营医疗机构投诉。

    若如投诉人已向相关私营医疗机构作出投诉,但不满该机构的处理及回复,可亲身前往私营医疗机构投诉委员会秘书处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作出投诉:
  • 填妥的投诉表格
  • 与投诉事宜相关的佐证资料(如有);及
  • 法定声明注3

  • 地址:
    香港太古城太古湾道14号4楼402室

  • 办公时间
    星期一:
    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六时
    星期二至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五时四十五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投诉人亦可以邮寄方式向私营医疗机构投诉委员会秘书处作出投诉。
  • 注3:根据《私营医疗机构条例》规定,投诉人须就该投诉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及准确作出法定声明。有关进行法定声明,可与下列办公室联络及预约时间:

  • 卫生署私营医疗机构规管办公室
    地址:
    香港太古城太古湾道14号4楼402室
    电话:
    (852) 3107 2667



  • 卫生署诊所行政及策划科诊所行政组/香港及新界东
    地址: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号沙田政府合署3楼331室
    电话:
    (852) 2158 5131
  • 投诉人亦可到各区民政事务处进行法定声明。
  • 如有疑问,请于办公时间致电3107 2667,向私营医疗机构投诉委员会秘书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