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人可作出投诉

谁人可作出投诉

  • 以下人士可向投诉委员会对持牌私营医疗机构作出投诉:
  • 该私营医疗机构的病人;
  • 该病人的直系亲属;
  • 该病人的代决人注2;
  • 获该病人书面授权作出投诉的人; 或
  • 该病人的遗产代理人。
  • 注2:代决人是参照《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条例》(第625章)第3条所定义。根据该条例,如病人是16岁以下人士,请参看第625章第3(2)条所列的可作出投诉的合资格人士。如病人为年满16岁并符合第625章第3(3)条的其中一项说明,请参看第625章第3(4)条所列的可作出投诉的合资格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