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另類爭端排解

建議另類爭端排解

  • 在以下的情況,投訴委員會可建議投訴人尋求另類爭端排解的方法,例如協商或調解:

    投訴委員會認為
  • 投訴的事宜與有否違反《私營醫療機構條例》或相關實務守則無關;
  • 投訴人對就有關投訴所尋求的結果,不大可能由投訴委員會的決定達成;或
  • 由投訴委員會解決該項投訴,既缺乏效率,或不切實際。